【禁聞】人權有待改善 改善又待何時?

【新唐人2011年1月24日訊】正當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訪問美國,向奧巴馬承認中國的人權情況有待改善時,一名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卻受到中共政權施壓,要他退出委託。像這樣剝奪人民基本人權的現象,在中國大陸真的會得到改善嗎?

河北省一名年輕女教師胡苗苗,也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去年6月15號,她被懷安縣公安強行帶走後,沒有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就送進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中胡苗苗受到虐待。上週17號,胡苗苗的父親胡明亮帶同律師鄭建偉、彭永峰要求會見胡苗苗的時候,遭到獄方的無理扣查,而代表律師更被獄方要求出示「非法輪功學員的證明」。

來自重慶的的鄭建偉在接受《自由亞洲電臺》訪問時表示,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賦予的權利,監獄方面提出的是無理的要求。

鄭建偉律師:「我們帶上律師證、介紹信、委託書,我們去看犯罪嫌疑人,到監獄裡看都是憑這個東西,敵我矛盾都不用證明,你這個人民內部矛盾還要我開個證明,我說你給我看這個東西,你說是國家機密,對人民還有甚麼秘密?」

19號,彭永峰律師收到所屬的河北省浩博律師事務所通知,解除他代理胡苗苗的案件。彭永峰表示,他以往也受理過涉及法輪功的案件,事務所最多作出一些限制,但他從來沒有被要求退出委託。他猜測,這次是當局不希望律師介入事件,所以向事務所施壓。

據了解,去年胡苗苗被非法送進勞教所受到摧殘,父親胡明亮受訪時,曾經表示,「即使傾家蕩產也要讓全世界知道」,而這可能是當局加重施壓律師的原因。

彭永峰說:「律師事務所沒有說明不可插手,但是希望取消委託。為何局方那麼敏感,我相信是因為當事人在勞教所內受到虐待,是有關係的。」

彭律師說,由於自己並非事務所的股東之一,所以無法自主決定受理每宗案件,但他仍然會盡力跟事務所協商,即使只能夠有限度的去協助當事人申訴,也算盡了律師的責任。

鄭建偉律師則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他暫時沒有收到解除委託的要求。但他認為,彭永峰不能受理案件,證明案件觸碰到當局敏感神經。他說,不管當事人胡苗苗有何背景,政府都不能在沒有正式批文下進行無故關押和虐待,所以他決定挺身而出。

鄭建偉:「在河北這個地方,才會有這樣快的對他的壓制,這是沒有任何道理的,律師就是要仗義執言,為弱勢群體說話。我們現在不管是誰,不能說因爲她是煉功(法輪功)的,你就可以任意的關押、任意的毆打。」

據了解,胡苗苗在勞教所遭受慘無人道的待遇,所長和監管她的警察,指使勞教人員對胡苗苗長時間罰站、毆打,還用掃帚把和手指搗爛了胡苗苗的下體,造成胡苗苗流血不止,長時間不能直立、行走,三個多月傷口還沒有癒合,兩腿不能分開向前邁步,上廁所時只能兩手扶著凳子一點點的挪動。

新唐人記者吳惟、葛雷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