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揭中共公檢法系統 盜賣死囚器官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7月4日訊】隨著中共系統利用死囚器官和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不斷被揭露,不僅受到越來越多的國際社會的譴責,而且,中國大陸的民眾也開始覺醒,公開揭露中共惡行。日前,武漢中院退休法官潘仁強向本台爆料說,他在擔任法官期間曾親自參與盜賣死刑犯器官。請看報導。

武漢中院刑一廳退休法官潘仁強7月4號向《新唐人》揭露,中共系統利用死囚器官早在1980年代就有。

武漢中院刑一廳退休法官 潘仁強:「1983年,中共政法委和衛生部下發文件,就開了先例的,讓全國公檢法配合醫療部門割死刑犯器官,我是獲利者,我也是參加人、也是證人。」

潘仁強還向記者描述了摘取死囚器官的過程。

武漢中院刑一廳退休法官 潘仁強:「判了死刑以後,在執行以前,給死刑犯屁股上打一針,防止血管凝固,事先醫生要什麼都訂好了,由法醫室來操作,醫生把救護車開到現場,就在刑場上割起來了,割完了以後,火葬場就把不要的屍體拉走,由公安派幾十個警察在火葬場守著。」

對於現在被國際社會廣泛譴責的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潘仁強認為,那是完全可能發生的。

儘管中共一直抵賴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但是,中共衛生部的統計資料卻顯示,中國有大量的器官移植案例,器官來源不明。

美國西奈山醫學院病理博士 王文怡:「它每年完成的移植數,遠遠高於處決的死刑犯。按照國際大赦的材料顯示每年有一千多例處決死刑犯,但是它完成的移植數都是上萬,也就是說很多器官不是從死刑犯身上拿下來的。從那拿到了呢?現在越來越多的證據指向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王文怡表示,2006年,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皇家檢察官喬高和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針對中國大陸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現象已經做過調查,證明是存在的,而且到現在一直在發生著。

新唐人記者 田凈 君卓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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