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案一審重判18年 律師:判決不公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7 月 29 日訊】當地時間週三,中國民營企業家孫大午,被中共當局以8項罪名,判刑18年。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審理孫大午案,歷時14天。28號,以聚眾沖擊國家機關、妨害公務、尋釁滋事、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八項罪名,判刑18年。

中國人權律師謝燕益:「孫大午這個判十八年,數罪並罰也是很重的,一個是人身自由刑,算是頂格判,就是有期徒刑里面,算是比較重的,尤其對大午集團的這個經濟上的處罰,也是非常重,基本上如果執行的話,我覺得這個大陸集團基本上就是傾家蕩產了。」

除孫大午之外,與他同案的19名公司員工,也被判1到12年不等。其中他的兒子孫萌、兩個弟弟孫德華和孫志華,分別被判12年、12年和9年,罰款190萬、51萬和55萬。

此外,大午集團還被處罰金3050萬元,追繳1447.54萬元,退賠10.37億元。

中國人權律師謝燕益談到,他的律師同行參與庭審辯護,但是觀點沒有被採納。

謝燕益:「從程序上來講,程序違法不公開進行,然後辯護這塊,盡管他有辯護人,但是辯護律師都是受到了某種高壓之下的這個辯護,不是充分保障了辯護權。而且這裡面,辯護人整個庭審當中,披露了孫大午不止一個人而是很多人,都遭受了嚴重酷刑。」

他認為判決存在嚴重問題。

謝燕益:「這麼明顯的一些瑕疵,明顯的一些違法的證據、違法的程序,結果咱們看這個高碑店法院都是照單全收,這個案子我認為不僅是有很大的爭議,是有很嚴重的問題的,存在嚴重、明顯的這個司法不公。」

謝燕益認為,孫大午本身對農村發展、農民就業、對社會發展有利,但此案從犯罪構成、違法性來說,都非常牽強,存在司法不公。

新唐人記者 李韻 林岑心 劉芳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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