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青島法輪功案 法院執法犯法

【新唐人記者王布魯 劉翔採訪報導】今年1至2月間被當局以“奧運安全”爲由非法綁架的青島市13名法輪功學員,在拖延了10個多月後,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式,共有9位元律師爲法輪功學員做辯護。接受本臺記者採訪的李蘇濱律師指出法院司法人員暗箱操作,執法犯法,觸犯國家的多項法律。

記者:李蘇濱律師代理過多起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他表示法院和監獄及看守所經常借有上級的口頭通知,阻止律師見當事人,法院如此暗箱操作,是屬於執法犯法。

李蘇濱:“可以證明文字上我們有了很多法律法規,但他們(法院)執行的還是黑社會的一套。”

李律師補充說法官在法庭上還隨意剝奪被告的辯護權,儘管律師們對此一再質問法院,但他們仍然不屑一顧。

李蘇濱:“法院要按照法律規定,應該維護他的辯護權,。。。我覺得法官涉嫌破壞法律實施罪、涉嫌顛覆國家法律、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濫用職權罪,”

法院起訴這13名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證據是,他們擁有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九評共產黨》等書籍,李律師表示公民擁有這些書籍是受到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的權利。

李蘇濱:“從法律角度肯定不屬於犯罪的證據了。。。像《九評共產黨》這樣對執政黨的評論文章啊,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或者叫做批評權利,九評完全屬於言論自由,或者一種理論,就是持的不同的觀點,他對共產黨不是採取讚揚和褒獎的方式,採用的是批評或者控訴、控告的方式,憲法規定公民有批評權、控告權、控訴權,這顯然是應該受憲法保護的,”

青島的這13名法輪功學員陸雪琴,張守偉,徐智峰,劉連軍,熊先詠等13人,分別在今年初被青島市派出所非法抓捕,並被抄家掠奪了財産。之後多數人遭受到酷刑虐待以及延期拘押。李蘇濱,王亞軍等9位律師,介入此案爲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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