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成被告 大陸訴江大潮漸起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5 月 27 日訊】自今年5月起,一波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起訴大潮,在中國大陸興起,根據《明慧網》的最新消息,甘肅省市民—75歲的符玲文,日前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江澤民因為迫害法輪功的殘暴行徑,已經在全球18個國家和地區遭到司法控告。

明慧網報導,2015年5月20日,甘肅金昌市民符玲文,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她以自身經歷,講述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卻因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被非法抄家及判刑。

符玲文控告,江澤民觸犯《憲法》第35至39條,以及綁架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誹謗罪、故意傷害罪等10項刑事責任;依國際法,江澤民構成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1999年7月,江澤民下令,以舉國之力鎮壓法輪功。迫害持續至今16年,在體制內外都引發強烈不滿。

原中國軍事學院出版社社長辛子陵:「鎮壓法輪功的時候,七個常委六個不贊成。就江澤民一票。他在常委通不過,他又另外開個會。他一定要貫徹他這個主張。」

原中共總書記趙紫陽政治秘書鮑彤:「真、善如果是邪教,那麼醜惡、仇恨就是正道了?荒唐吧!真、善、忍有什麼問題啊,迫害法輪功,這肯定是反人類的。」

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讚寧:「把信仰法輪功的人給予殘酷的鎮壓,這本身是違反憲法的。我想遲早江澤民的這個違法行為是要得到清算的。」

今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宣稱,改革案件受理制度,「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中國民間訴江的案例隨之漸起。

在最近一個多星期,就已有湖北法輪功學員張兆森;原江蘇教育學院廳局級官員、法輪功學員朱鶴飛;山東高級軟體工程師、法輪功學員鄒德用之妻;以及河北5位法輪功學員,陸續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再加上過去十多年,在海外接到的訴狀,江澤民至今已在四大洲的18個國家和地區,因迫害法輪功成為被告。

2009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院,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等迫害主要責任人。同一年12月,阿根廷法院也對江澤民發出國際逮捕令。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海外起訴經過一個階段以後,其對國內的影響是很大的,現在很多法輪功學員(又)開始在國內起訴江澤民。當然迫害還在繼續進行,但是從國內國際形式來看,跟2000年是完全不同了。」

訴江潮漸起,控告者之一符玲文呼籲檢察官,秉持良心正義,對江澤民依法懲處,清除他個人以國家、政府名義,對法輪功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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