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立院陳情 盼家庭照顧假比照公務員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11月7日訊】「停課不停班,小孩誰來照顧?」來聽一群又要當媽媽又要上班的職業婦女的心聲。行政院日前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讓勞工可以請有薪照顧假,但民間團體認為限縮在颱風天的條件太嚴苛,失去保障勞工的本意,希望比照公務人員,有5天的有薪照顧假。

婦女團體的工作人員帶著年幼的孩子到立法院陳情,她說如果家人沒空,她就得像這樣,帶著小孩出現在工作場合。對於行政院日前修法,針對家庭照顧假,適用請假的範圍只限於颱風天,陳情的勞工團體認為,條件應該再放寬。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范雲:「馬總統就一時興起 ,就認為颱風假很重要,就算起來,我們平均只得到0.3天的有薪照顧假。不管是老人或小孩我們都需要比較彈性的家庭照顧假」

陳情代表希望比照公務員,一年可以有五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不限於颱風天,照顧對象也應該包含其他家庭成員,而不只有12歲以下的幼童。

職業婦女 周雅淳:「我今天必須要請無薪照顧假的話,一天一千塊就沒了,但同時他(小孩)有可能生病,生病就要支出一些醫療成本,我不能賺錢,又必須花錢去養他」

勞工發聲爭取權益,期盼政府確實照顧勞工的權益,不讓他們家庭工作,蠟燭兩頭燒。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陳真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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