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條例藍委不同調? 國民黨:不排除聲請釋憲

王育敏質疑促轉條例草案違反程序正義、侵害人權。如果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黨不排除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圖/國政基金會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2 月 04 日訊】立法院明天將處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國民黨智庫今天(4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民進黨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有針對性,違法違憲、侵害人權,若通過立法,國民黨不排除提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中,兩蔣後代、立委蔣萬安對條例持開放態度,遭到黨內人士批評,而青壯派也傳出支持;黨團總召林德福則表示「整個黨的運作絕對不是個人」,明天不排除全力阻擋促轉條例三讀。

蔣萬安近日表示,關於「檔案法」的修正、刑事案件的重新調查與平反、回復並賠償被害者及家屬的名譽及權利損害,撤銷有罪判決及主從刑的宣告等主張,他認為這些訴求對於受難者及家屬十分重要,也表達理解及保持開放討論的態度。

而國民黨智庫記者會,則質疑草案條文破壞人權及違憲。立委王育敏表示,促轉條例草案適用範圍設定期限是(民國34年)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是針對性、侷限性與狹隘性,她質疑:難道慰安婦的人權不是人權、過去犧牲的將士人權不是人權?

王育敏說,國民黨主張從1895年(註:台灣被清廷割讓給日本)開始在台灣發生的事件都適用,真誠面對歷史,若人權受破壞,應該恢復名譽,給予適度賠償,用更寬廣視野與角度看待轉型正義,而非設定框架。

王育敏表示,該條例草案違反程序正義、侵害人權,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不容許通過這樣的條例。如果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黨不排除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法律學者吳盈德認為,促轉條例在名詞定義上有問題,威權時期與威權統治非法律名詞,比較接近政治學、歷史名詞,如果定義不夠明確,會衍生執行問題。條例訂定的時間點指向國民黨,立法具針對性與目的性,應該重新思考。吳盈德也質疑,草案在內容及適用時間點上有不明確的問題,刑罰規定違反了比例原則,促轉會的權限有侵害權力分立原則的疑慮。

立法委員吳志揚批評,民進黨利用轉型正義,是在進行另外一個不正義。促轉條例原意是在處理國民黨黨產,既然黨產條例已經通過,促轉條例已變得沒有迫切性,現在強推立法,是轉移執政成效不彰,為了選舉,針對國民黨。他質疑促轉會強制處分的權限比檢察官、法官還大,動用憲警,強制調查、強制搜索、強制扣押,都不需要經過法院。

吳志揚也質疑,如果要拆中正紀念堂,總統府象徵日本軍國主義,是否也應該拆?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國民黨主張把促轉條例草案裡威權統治時期定義納入日本統治時代,原住民立委則強調原住民轉型正義也要納入,但這會使促轉內容過於龐大,沒辦法處理。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