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偷偷槍決死刑犯 疑活摘器官

【新唐人2011年1月4日訊】25歲的于海東兩年前被徐州市法院偷偷槍決,家屬透露因為沒拿錢賄賂法院,於海東被栽贓是殺人犯,執行死刑後法院連屍體都不讓見,懷疑遭到活摘器官牟利,死者母親到北京上訪還差點被綁架,至今投訴無門。

25歲的于海東被徐州市法院執行槍決時沒有通知家屬,連遺體都不讓見。于海東的家屬懷疑於海東遭到活摘器官牟利。

于海東的母親朱靜茹:“2008年10月14號那天,就把我孩子給殺了,要求到火葬場去看遺體,法院不讓去,第二天,拿回來的是一把骨灰了,不讓看屍體,是不是我孩子身上的器官被他們挖走了?我孩子1米8,長的帥氣,身體又好。”

于海東的表弟朱林:“是別人殺的,公安機關把他推到第一被告去了,槍斃完屍體也見不著,是有這樣的說法,槍決完後把人的眼角膜,還有就是能用的器官,不經過家人的同意,把東西全部給割下來。”

朱靜茹還表示,為替兒子申冤,她到北京上訪還差點被綁架。

朱靜茹:“整個公檢法,顛倒黑白,把他們的罪行都包庇起來,弄到我孩子身上。檢察院要十萬塊錢,我沒給他們。關了4年一次也沒讓見。我到北京之後呢,被他們徐州的人來抓,綁架我,搶我的材料,往汽車裡塞,我就喊救命,結果他們就沒得逞。”

于海東的朋友在貓女吧被砍傷,2005年2月14號晚上11點多,於海東到場聲援時,鬥毆已經結束,殺人兇手也逃跑了,返回家中後,隔天被警方帶走。

新唐人記者熊斌、李玫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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