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李明哲請律師?妻:不配合中共演戲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6 月 01 日訊】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被失蹤兩個多月後,成為第一個,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正式逮捕的台灣公民。陸委會建議家屬聘請律師,而始終在第一線營救奔走的李明哲妻子李凈瑜,今天發表聲明,說明為何她不請律師,除了不相信中國法治,也不願配合中共演戲。

發出兩份公文,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救夫再出招,向法務部和陸委會,提出家屬人道探視和重新申請台胞證要求,除了希望法務部協助家屬赴中國,也委請陸委會,協助重新辦理台胞證,不過陸委會這麼回應。

陸委會主委 張小月 (2017.5.31):「台胞證本身是個技術面的問題,但是我們覺得接下來,我們會建議家屬來請律師,因為有很多要進入法律面。」

李明哲妻子 李凈瑜(2017.3.31):「在一個國家的法治,仍然沒有到達國際水平的時候,任何的法律辯護都是無用的。」

給法務部的函裡,李凈瑜早已敘明「沒親自見到李明哲之前,不考慮聘請任何中國律師。」至於為什麼?李凈瑜6月1日再發出800多字聲明稿,強調深知中國是一個不可預測的人治國家。如果聘請律師,等同承認其法庭已符合文明國家的程度,並將接受其判決的合法性,此舉無疑是置李明哲於險境,讓他任由中國「法庭」宰割。並質疑「何必花大錢僱一個律師來演戲?」

李明哲妻子 李凈瑜(2017.3.31):「但是,我以我個人,進行人道跟人權的辯護,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重申上「法庭」也只作人權辯護,李凈瑜強調,自己有權向中國提出最起碼的人道要求,「探視丈夫」,如果連探視權都不給,如何相信它能依文明社會標準行事?陸委會邀及相關單位討論救援事宜,強調將積極促成家屬探視。

陸委會主委 張小月(2017.5.31):「一定要有家屬探視。」

總統府發言人 黃重諺 (2017.5.31):「本來讓家屬進行探視,我想這個本來就是基本權利,這應該沒什麼問題。」

不過,時間倒回4月10日,李凈瑜台胞證被註銷,飛北京救夫就此路斷。

移民署長何榮村 VS. 民進黨立委 姚文智 (2017.4.10):「她在這事件之前就申請的?對,因為台胞證的效期是五年,她是有效的,當時啦,所以是非正常的取消?(點頭)這裡面顯然都是政治的因素啦。」

政治因素增加救援難度,這次再提人道探視及重辦台胞證訴求,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已經通告對岸,要求儘速協調有關部門,同意家屬探視及核發入出境證件。如今就看國台辦已讀,要怎麼回。

新唐人亞太電視 盧天常 張芝瑄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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