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性奴案也成「國家機密」?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9月26日訊】最近,大陸媒體曝光了一個駭人聽聞的案子,一名河南洛陽技術監督局職工,在地窖囚禁6名女子做為性奴,並將其中兩人殺死。但報導這篇「性奴案」文章的記者,卻被洛陽市委指責是「侵犯國家機密」?到底怎麼回事?帶您來瞭解。

《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披露,河南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在自己購買的一個地下室內挖地洞,先後將6名女子關進地洞,限制她們的人身自由,進行人身侵害,並組織她們賣淫賺錢。

這6名女子,被囚禁時間最長的將近兩年、最短的也有兩個月。其間,李浩還殘忍的將兩名不服「管理」的女子殺害。

據了解,李浩現年34歲,是中共黨員,大專學歷,曾經作為消防兵在部隊服役。報導說,李浩的妻子對「性奴案」並不知情,他們的孩子才剛剛一歲。

就在民眾對李浩的驚人惡行進行聲討時,在洛陽酒店入住的紀許光,卻被兩名自稱來自洛陽市委的男子指責「侵犯國家機密」,並一再質問「誰給你的新聞線索?」。紀許光擔心「被失蹤」,立即通過微博「預警」,引起網民和媒體極大關注。

網友質疑:「不法幹部養性奴,這算哪門子國家機密?」

《新京報》文章指出,按理說,李浩被捕後,當地政府最該做的事就是:嚴懲犯罪嫌疑人,告知公眾真相。但洛陽當局卻將李浩案列為「國家機密」,真讓人疑惑:這算什麼「國家機密」?

網絡記者 周曙光:「今天我看到,有句話是說:『國家機密是個筐,什麼都可以朝裡面裝。』就是說,每個小小的官員都可以號稱代表『國家機密』,代表國家的時候,就證明這個『國家機密』已經不算是『機密』了。」

李浩囚禁性奴長達兩年,多名在夜總會等場所工作的女子相繼失蹤,直到9月初,李浩帶一名女子外出賣淫,女子趁機逃脫報警,才使李浩落網。但洛陽當局隨後把這一案件列為保密,不對民眾公佈。 《南都》記者紀許光也是在報導洛陽電視台記者李翔被害案的時候,偶然得知這起「性奴案」。

紀許光披露,「性奴案」在洛陽市的保密程度很高,在洛陽市8名副局長中,只有少數幾人被指定「可以接觸案件核心」。案卷的移交都由專人負責。洛陽警方正在內部排查,到底是誰洩露了「性奴案」。

洛陽 路律師:「這個只是個新聞監督,作為新聞記者來說,他有他自己的職業道德。發現這樣的事,他有義務來報導,這是新聞監督的一部分,根本不涉及到什麼'國家機密'的問題。」

路律師還談到,對於一般案件,有偵查秘密一說,但絕不是「國家秘密」,而這個「性奴案」也不存在偵查秘密。

洛陽 路律師:「人逮起來,然後事情公安機關已經查清楚了,沒有影響到你這個案件、或者是串供呀,或者多個犯罪嫌疑人,一報導,其他犯罪嫌疑人看到這個消息,望風而逃,這個還有點說法。他就一個人單獨犯罪。」

網絡人士「菁菁遠山」質疑,各級官員「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在所謂「國家機密」的幌子下,有多少真相被隱藏,又有多少的罪惡被掩埋?

在此之前,3年裡獲4次升遷、29歲就升任河北館陶縣代縣長的閆寧,被民眾懷疑背景不單純。對於這位縣長的簡歷,當地政府人員宣稱那是「機密」,不便公開。

新唐人記者 陳漢 李謙 葛雷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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