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其實不是假 速覽如何給薪.加班費規定

【新唐人亞太台 2023 年 08 月 03 日訊】颱風「卡努」朝台灣北部逼近,台灣北部四縣市宣布停班停課。不過你知道颱風假其實不是休假,也並沒有被納入《勞基法》,屬於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帶您快速了解,相關規定。

颱風「卡努」朝台灣北部逼近,北北基宜四縣市宣布停班停課,不少商家暫停營業。

不過俗稱的颱風假,其實並沒有納入《勞基法》,各地方政府發布停班課公告,只規範學校跟公家機關人員,由各企業單位決定是否停班。颱風假屬於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沒有強制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有薪休假」,員工可以基於安全因素考量不到班,雇主也不得以此給予處罰。

在員工薪水部分,颱風假如果是一般工作日,員工上班,雇主不需額外給予加班費、補休。如果「颱風假」遇「休息日」,則應給予加班費,加班前2小時,每小時工資x(4/3),後6個小時,每小時工資x(5/3)。如果每小時工資150元、出勤8小時為例,加班費為1900元。

至於居家辦公的上班族,仍需照常提供勞務,不能放颱風假。

新唐人亞太電視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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