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建築法規待改?看日本「中間檢查」制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2 月 17 日訊】台南強震也震出了台灣建築法規問題,帶您看到鄰近的日本,日本在阪神大地震後,實施建築基準法,在建築中途,實行樑柱等基礎施工檢查,並由第三方監督,確保檢查的公正性。

建築物施工完成後,許多地方就無法從外部進行目視檢測。日本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後,出現許多因施工不良而倒塌的建築物,因此建築物的「中間檢查」開始被國家重視。

日本把新建築的中間工程叫做「特定工程」,在特定工程施工結束後,必須接受檢查,不合格就無法繼續下一步施工。除了有國家制定的全國標準外,每個 都道府縣 也有各自不同的工程標準,一般會比國家規定的準則更嚴謹。

3層以上的公寓樓在建築過程中,地板、樑柱鋼筋的施工及水泥澆灌過程,被日本建築基準法列為標準檢查對象。「中間檢查」必須在工程結束後4天以內提出申請,其後由各都道府縣的檢查人員,到現場做實地檢測。

日本建築公司介紹影像:

「在這裡,由第三方機關的檢察員實施『中間檢查』。」

「這個檢查是看有沒有按照圖紙施工,有沒有按照規定基準對建築進行金屬加固。有各種各樣的檢查項目,如果沒有問題就會發行合格證書。」

只有拿到合格證明的建築,才被允許繼續施工,而不合格的建築則必須辦理計劃變更的手續,也不得繼續進行施工。違反者將受到刑罰,除了業主外,相關的工程人員等也會被處以罰款、停業或吊銷執照等處分。

降低地震威脅,日本從建築法規做起,同樣是人口密、地震多的台灣,或許也能借鑑。

新唐人記者 真彌 顧星音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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