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院首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演練上訴新制

台灣高等法院24日首度舉辦國民法官上訴審的模擬法庭,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等人都到場觀摩。(圖/台灣高等法院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9 月 24 日訊】高院今天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聚焦上訴制度,檢辯激烈攻防。模擬被告的辯護人稱一審恐受輿論影響,有預斷之虞;檢方反指被告二審聲請調查大量證據,不符國民法官法規定。

繼各地方法院陸續舉辦模擬法庭,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首度舉辦國民法官上訴審的模擬法庭,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等人到場觀摩。

高院院長李彥文致詞時表示,未來高院應如何看待上訴二審的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件,是要聚焦事實認定還是法律爭議,有待實際發展才能得知,但仍應事先模擬並做好準備。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致詞時則說,國民法官法是對刑事訴訟制度的重大變革,針對二審的規範只有4個條文,但與現行二審制度完全不同,法官心態的改變很重要。

吳燦指出,國民法官法要求上級審應本於國民參與審判的宗旨行使審查權限,意即只能做事後審查,並針對二審調查新證據有所限制,但若二審允許調查新證據,極可能改變事實認定、翻轉判決;二審對證據能力及必要性的認定如何牽動一審作法,有賴案件累積形成共識。

模擬法庭以一起酒醉吸膠男弒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案件為案例,一審新北地方法院進行國民法官模擬時,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王姓男子有期徒刑18年;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今天進行準備程序。

模擬被告的辯護人由鄭嘉欣、戴紹恩、劉佩瑋等3名律師擔任,高檢署則派出越方如、邱智宏、陳孟黎等3名檢察官論告,並主張一審以裁定排除家暴保護令等證據,調查證據不足,且被告無悔意、手段凶殘,一審量刑過輕。

被告辯護人主張,本案偵查中即有媒體鋪天蓋地報導,相關輿論恐導致國民法官在審理前即產生預斷,不應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

檢察官則反指,類似此弒母重大案件,難免會有媒體報導,但不代表國民法官一定受影響,否則幾乎重大案件都無法適用國民法官法;檢察官也指控,一審屏蔽保護令等證據,導致國民法官無法看見案件全貌,聲請調查一審時遭排除的證據。

被告辯護人也聲請調查強力膠、高粱酒等證據,檢察官則認為,被告提出人海戰術式的大量不必要證據,不屬國民法官法規定得在二審聲請調查的證據,只是為了污染法官心證。

受命法官諭知準備程序終結,將於10月18日進行審理程序。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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