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各界指襲警案涉警方選擇性檢控

【新唐人2010年8月12日訊】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襲警被法庭輕判,引發各界不滿,有資深大律師指出,問題在於警方引用懲治較輕重的條例進行檢控,而人權監察質疑警方選擇性檢控,使用刑罰較重的條例打壓示威請願人士,製造社會不公。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認為,包致金姪女阿米拉(Amina)襲警案,關鍵不在於法官的判決,而是警方檢控出現問題,在《警隊條例》和《侵害人身罪條例》二者中,選擇判刑較輕的前者。

香港立法會議員(公民黨)梁家傑:“我一直都覺得這二種襲警罪,一輕一重是需要處理的,起碼你都要有一套很清楚的客觀的準繩,一個刑事檢控的指引。”

他希望案件在上訴庭中能作出清楚的論述,以消除市民的疑慮。

香港立法會議員(公民黨)梁家傑:“如果說去游行示威碰撞你用一個懲治較重的判我坐牢,如果我故意有意去打警官則用一個懲治較輕的處理方法,那是不是你鼓勵我打警察呢?”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警方自行決定如何檢控,是咎由自取。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法治社會很強調就是程序上的公義,如果程序上面一個有利益衝突的機構怎會由它一手包辦檢控呢?這個制度出現甚麼問題?”

他指出,自2007年以後,有24宗涉及示威請願的襲警案全部都是採用一個較重的罪名起訴,這令人質疑警方是選擇性的檢控。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我們覺得很有理由質疑警方或是律政司是不是都是刻意去打壓示威請願,我們要問一句就是為何律政司會容許一個這麼不公義的選擇性的打壓。”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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